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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沒規範、花萬元請人驗屋反吃鱉 內政部研擬新「檢驗制度」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細節沒規範、花萬元請人驗屋反吃鱉 內政部研擬新「檢驗制度」

文/記者朱語蕎
 

    交屋潮來襲,不少人自掏腰包委外找驗屋公司,但近年驗屋公司數量倍增,品質參差不齊,
目前國內也無相關證照予以保證,造成糾紛不斷,對此,內政部國土署表示,驗屋的檢驗項目
應回歸契約內容。
 

    民眾自行找驗屋公司檢驗房屋,因為沒有相關規則,導致亂象頻傳,有些驗屋公司品質不佳
,未能真正找到問題,又或是遇到建商不認驗屋公司規範,不予維修,後續延伸更多糾紛問題。
 

    內政部表示,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及其相關規定,已規範建築物的各項安全及品質要求,
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亦有規範建築物於公共設施點交時之規定項目及標準,惟目前驗屋許多細
節內容皆非屬建築法令規範項目,實質上多為業界為符合契約要求自行創設,屬買賣雙方契約
約定或行業慣例的範疇,而非建築相關法令所規範的公共安全要求。

    內政部指出,依據現行《建築法》及其相關技術規則,建築物在取得使用執照前,皆應按圖
施工,並依建築物施工勘驗規定進行檢查,確認完工項目符合建築法規與設計圖說,以確保建
築物在結構安全、消防設備及公共衛生等方面符合標準。


    而針對公寓大廈公共設施的點交,則訂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與及附屬設施設備點交表」,
供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據以檢視項目與內容,確保起造人建商完成移交責任。
 

    內政部也表示,體認到民眾對於新屋品質的要求日增,對於非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點交
項目,即超出法定公共設施點交範圍的項目,正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進行研究,等待相關檢驗
方式及合格標準有研究成果時再提供民眾參考。


    但仍重申,有關部分驗屋品質需求,已逾越法令規定,屬私權契約範疇,仍需買賣雙方審慎
評估,避免產生不必要之糾紛。


    其實,不少品牌建商早已針對驗屋環節進行優化,像是京懋建設在完工後會舉辦說明會,重新
跟客戶複習產品的規劃和使用重點,另外每兩年會作一次屋況檢查,提供完整售服。執行長范秉
豐提到,近年驗屋風氣盛行,許多客戶會自行找第三方驗屋公司來驗房,但這些公司並沒有合法
執照,政府也沒有相關立法規範,讓驗屋成為一股歪風,他認為,建設公司應該嚴正面對驗屋的
考驗,加強自身建案的品管,並與客戶善意的溝通,才不會延伸糾紛問題。